近年来,台湾的法兰瓷、琉园和电影《赛德克巴莱》等文创产业相当受到瞩目,科技业强人王雪红、郭台强等人都陆续投入电影等文创产业,蔚为趋势。台湾政府也积极扶植文创产业,并希望引导金融机构投资文创产业。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金管会)副主任委员李纪珠11月初在第九届华人企业高峰会上指出,继第三波信息产业后,文创产业被视为第四波产业,中国大陆要求金融机构有秩序地、有方法地进入这个产业,所以新兴出口成长快的是大陆,台湾有深厚的中华文化底蕴,两岸共同追求国际市场非常具有发展潜力。
不过,尽管台湾文创业者颇富创意,但文创业者对资本市场的规则很陌生,同样地,金融机构对文创业者也不太熟悉,不敢贸然投资。
为了协助文创产业取得资金,李纪珠说,金管会大致拟妥“无形资产鉴价基本会计准则”,已经交给经济部和文建会,以训练无形资产鉴价人才,并拟放宽文创产业公司上市、上柜的条件。
她表示,由于文创产业通常是中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面临的困难,文创产业都碰上了,例如财务报表不透明,更困难的是,相对于其他制造业有抵押品,文创产业是无形的资产,而且,新兴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机制又不够完整,如何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和运用又是一大问题,如何去评估无形的资产、进行交易,文创产业的资产是“人”,但人力投资无法显现在会计财务报表上,所以,文创产业很难到金融机构或创投去找投资者。
现年51岁的李纪珠受访时说,文创产品并非必需品,需求是被创造出来的,价值会因为人的偏好转变,去年大卖的文创产品,今年不一定热卖,可能喜欢A产品,明天转而喜欢B产品,所以它的动态价值转变速度快,很难估价,高科技产品的存在价值可能愈来愈低,但文创产品可能物以稀为贵,因此文创产业在创投资金募集、银行贷款融资,或是上市上柜筹资这三个阶段,取得资金都很困难。
她认为,政府应该设法创造让市场机制能发挥的环境,台湾总统马英九非常重视文创产业,文建会也编了100亿元(新台币,下同,约4.2亿新元)预算给12家文创公司,据她了解,当月底已经可以赚1亿了,执行绩效不错,政府也拨款250亿元给予资金融资,并提供利息补贴之外,也透过中小企业信用基金,诱导资金进来。
中国大陆在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至2015年)中已将文化产业列为重点发展产业,台湾也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列为新兴六大产业之一。她对本报说,她常提醒金融机构业者,台湾产业下一波动力在哪里:“文创是我们先天资源很丰富的,加上我们和大陆的频密往来,所以我们一直认为它是台湾下一波很重要的产业”。
她表示,现在两岸经常有文创合作,例如台湾的琉园,它的生产基地在大陆,既可加速他们的通路,也有利他们打国际品牌。
对于两岸应否签定文创合作的协议,李纪珠表示,有签比较好,有个备忘录,双方有个正式合作的对口主管机关,有助于实时解决问题,但更迫切需要的,是有个更制度化的平台。
李纪珠受访时也点出金融机构对文创业者认识不足。她从两年多前一直提醒金融机构的高层要用新的眼光来看待文创产业:“若只会像对科技产业那样要拿抵押品,会碰到现今DRAM的窘境,几千亿洒在那里,到底要撑下去或认赔杀出? ”
“而且,必须请员工注意六大新兴产业的发展,文创产业不同于传统产业和科技产业,它没有抵押品,股价的认定和以前是不一样的,像面板投资那么大,但它的价值不是那么高,问题是让员工认识这个产业,那他不会害怕”。
“更重要的是政府的法令和政策,因为它是无形资产,资产往往在人身上,他刚开始主要是培育人才,支出多,收入少,财务报表是看不出来的,但它的无形资产一直在累积,尤其是知识产权的保护、运用和管理机制,例如商标,不是抵押算了,还要能让他能充分运用,创造附加价值,所以银行和政府都需要了解”。
另外,她认为政府对文化人口的培育更是责无旁贷,无论是租税上的诱因或发优惠券,政府重要的是创造、培育出相关的法令、政策、融资和消费者。
来源:联合早报网 |